中国勘察设计杂志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 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主管/主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国内刊号:CN:11-3733/TU
国际刊号:ISSN:1006-9607
期刊信息

中文名称:中国勘察设计

语言:中文

类别:建筑

主管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办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创刊时间:1985

出版周期:月刊

国内刊号:CN11-3733/TU

国际刊号:ISSN1006-9607

邮发代号:80-443

定价:元/年

出版地:北京

首页>中国勘察设计
  • 杂志名称:中国勘察设计
  • 期刊级别:国家级期刊
  • 主管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主办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 国际刊号:1006-9607
  • 国内刊号:11-3733/TU
  • 出版周期:月刊
  • 期刊荣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 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 期刊收录:上海图书馆馆藏,万方收录(中),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
中国勘察设计期刊介绍

(1)来稿务必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文字精炼,数据可靠;每篇论文(含图、表)一般不低于5000个汉字为宜,应包括(按顺序):题目(一般不超过20汉字),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地址、邮编,中文摘要,关键词(3~8个),中图分类号,正文,参考文献。稿件需提供英文题名、作者名、单位、摘要、关键词。另外,请在文稿地脚处依次注明该文属何种基金资助(附基金号)并注明通信作者的信息(姓名、研究方向、学位、职称、电话、E-mail)。

(2)关键词:3-5个,以空格号相隔。关键词请按照《CYT173-2019学术出版规范关键词编写规则》编写。

(3)正文中表示标题级别的序号形式,一般从大到小依次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据标题的实有级别,跳过某些形式的序号。

(4)稿件正文请勿署名,作者姓名、作者简介、通信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等请另页给出。正文中应注意避免出现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信息。

(5)原创性要求:所有投稿论文必须是原创的,未在其他期刊或会议中发表过,也不能与其他刊物同时投稿。若论文中包含已发表过的内容,请在投稿时说明,并标注新创部分。

(6)学术水平要求:被接受的论文应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包括科学性、深度、创新性和可靠性。论文应基于科学方法进行研究,数据应准确可信,结论要清晰明确。同时,鼓励论文的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实用价值。

(7)文章格式要求:投稿稿件应使用中文撰写,并按要求进行排版。主要包括题目、作者信息、摘要、关键词、引言、研究方法、实验结果与讨论、结论、参考文献等部分。

(9)引用格式要求:引用的文献请按照国际通用的学术引用格式进行,确保参考文献的准确性。

(10)插图和表格:均应有中、英文图名和表名,坐标图中的标目要用量和单位之比表示清楚.文中图、表应有自明性,且随文出现。


栏目设置
文件选登、领导讲话、院长论坛、改企建制、现代化企业试点、设计管理、质量管理、科教兴院
数据库收录/荣誉
上海图书馆馆藏,万方收录(中),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 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中国勘察设计杂志投稿须知

(1)《中国勘察设计》本刊优先发表国家各级科研课题成果及各种基金项目资助文章。基金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并注明项目编号。

(2)《中国勘察设计》来稿请提供文章中英文文章题目、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

(3)《中国勘察设计》文章层次分明,文内标题应按“一”、“(一)”、“1”、“(1)”的顺序分级标注。文章内容能用文字表述的,尽量不用图表,若图、表必要,力求少而精。

(4)来稿请注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并附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简历及研究方向)。

(5)来稿文责自负,本刊不承担论文侵权等方面的连带责任。本刊对采用的稿件有删改权,不同意删改者,请在来稿中申明。

往期文章
  • 2019,一路向前

    春秋轮替,岁月更迭。伴随着新年的钟声,历史的车轮驶进2019。40年改革不息,70年长歌未央,我们又一次站在了新的历史节点上。刚刚过去的2018年,是中国改革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

    作者: 刊期: 2019年第01期

  • 28部委联合惩戒9种社保失信行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2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明确拒不缴纳社保费、未如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骗保等9种情形将受到32项联合惩戒。

    作者: 刊期: 2019年第01期

  • 住建部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

    近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对勘察设计、建筑施工、监理等企业资质做了修订。取消纸质材料等要求,今后只需“提交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业绩等电子材料”。

    作者: 刊期: 2019年第01期

  • 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围剿”挂证

    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作者: 刊期: 2019年第01期

  • 住建部停止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停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废止...

    作者: 刊期: 2019年第01期